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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明查暗访道路运输安全:追货车改装源头,抓“一把手”责任

    2021年1至6月,江苏省共查处“百吨王”违法超限超载车辆569辆。“百吨王”超限超载运输是导致2019年“10·10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各地道路运输的重大安全隐患。

    盐城市神龙运输有限公司屡次被通报为高风险企业。彭付平说,第一次被通报后,按照公司制度对车辆及驾驶员进行处理,是可以理解的,但“第2次再发生,还是约谈,第3次、第4次,还是约谈?”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施行后,“最大的变化是你董事长不仅仅是组织者,你还是落实者、实施者,要自己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彭付平指着一辆被查获的“苏J”牌照超载货车,认为其存在非法改装痕迹。



    “再追一下,这辆车是哪里改的,货是谁装的。”2021年10月31日,江苏省盐城市超限检测站,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彭付平指着一辆被查获的“苏J”牌照的超载货车说道,“这涉及非法改装。”

    与普通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比,它的货厢栏板明显被加高,额外焊接了40厘米钢板,对角线用钢管加固。货车非法改装,是许多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源头。

    这一幕,发生在国务院安委办开展的2021年第四季度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期间。国务院安委办共派出9个明查暗访组,其中第七组到江苏多地进行道路运输安全明查暗访,由交通运输部带队,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派员参加。

    江苏是公路交通大省。官方数据显示,江苏省公路总里程16.0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924公里,实现所有县城通高速公路;江苏省有营运车辆约80.5万辆,年客运量6.8亿人次、货运量17.5亿吨。在为期一周的明查暗访中,明查暗访组发现,道路运输中的旅客运输非法营运现象、货物运输超限超载现象、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等情况虽然治理成效显著,但是还未杜绝。部分运输企业被通报和约谈后教育培训和整改落实记录不全,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熟悉。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已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负责。确认企业落实新安法规定的“一把手”责任,也是本次检查的重点之一。

    车辆超载隐患大,超限治理效果显著

    明查暗访组首个目的地是盐城市。2021年早些时候,沈海高速盐城境内发生了车辆连环追尾,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4月4日凌晨,G15沈海高速898km处,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辽宁籍重型半挂车冲破道路中央隔离带,撞上对向行驶的一辆上海籍大型普通客车,此后大客车后方的河北、山东籍两辆重型半挂车避让不及发生追尾。事故造成11人死亡、19人受伤。

    一到盐城,明查暗访组就开始对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情况开展明查暗访。

    近年来,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事故频发。江苏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文件中指出,“百吨王”超限超载运输是导致2019年“10·10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各地道路运输的重大安全隐患。“百吨王”即车货总重量接近或超过100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针对这一问题,2021年8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江苏省公路条例》,增设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管理”专章,突出超限超载治理关口管理,强化治超主体责任,优化科技支撑。

    盐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吴少松告诉明查暗访组,除了开展路面执法治超外,源头治超工作正在进行,盐城目前已排查了162家重点源头单位。“我们安装了视频称重系统,投资了接近7000万元,安装了18套路面动态检测系统。检测系统今年年底把它建成,明年之后把治超的综合管理平台建起来,形成一整个的路网,用科技的手段把它强化。”

    目前,江苏省在开展治超专项行动。吴少松说,“我们交通部门牵头,和公安联合执法加大了对公路超载的打击力度,今年的联合查处量比去年增长了80%多,接近90%,比例上升还是非常大的。”

根据省治超办通报,2021年1至6月,江苏省共查处“百吨王”违法超限超载车辆569辆,“百吨王”车辆所属江苏籍运输业户320家,江苏籍驾驶员447名。“百吨王”车辆中,公安部门认定存在非法改装行为的14辆。

    明查暗访组到达当天,那辆“苏J”牌照货车刚被当地公安交警查获,经过磅检测,车货总重61.48吨,超载30.48吨。“它把道路都压坏了,超载超过了百分之百,导致整个车辆的驾驶性能变差,极容易发生事故。”彭付平要求追踪该货车在哪里改装,货源来自何处。


盐城超限检测站,交警正在进行检查。 

    一天半查清源头,取缔非法改装点

    发现问题,盐城市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一天半时间,针对源头的追踪便有了答案。

    据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高曙红介绍,这辆“苏J”牌照货车是在2021年5月改装的。车主自带了几块钢板,到204国道附近一家电焊门市,进行车厢厢板加高。

    这一次,司机是在建湖232省道一家料场,装载了沥青废料,并进行运输。吴少松说,“货物装载源头是一个废料厂。废料厂在公路路边上,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新修正的《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装载配载安全管理制度,掌握承运车辆核定载质量,按照规定装载配载货物,如实登记车辆证件信息、计重、开票、签发货运运单。

    废料厂作为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涉嫌未如实登记车辆证件信息、计重、开票、签发货运运单,违反了相关规定,被罚1万元。

    此外,进行厢板加高的电焊门市,涉嫌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以及擅自改装机动车,根据相关规定,处2万元罚款。高曙红说,针对这次发现的问题,将举一反三,继续开展非法改装货车整治工作。

    司机因非法改装与超载,被罚共计1500元,扣车主驾驶证6分。已改装的车辆,则被公安交警部门送到汽修厂,加高部分拆除,恢复原状后放行。

    11月2日,交通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非法改装点,确认其已关闭取缔,设施设备被拆除。吴少松说,“今天上午我们又回去看了一下,所有的全清掉了,关闭了。当事人接受相关的处罚,他自己也是很后怕,跟我们保证,说这种违法行为坚决不弄了。”

    “这次超载的问题应该是很典型,既包括道路运输上面超载接近100%、非法改装,又包括源头上面的超规定装载,涉及很多部门,很多环节。”彭付平指出,治超问题是多部门的共同责任,今后也需针对超限超载可能出现的问题,从各自角度加强管控。

    屡次通报高风险,约谈处理还不够

    10月30日,明查暗访组来到盐城市神龙运输有限公司。“企查查”监管预警显示,该公司在2020年属于江苏省六家连续三个季度被通报的高风险企业之一,因违法违章行为被处罚76000元,由当地道路运输执法机构联合公安交警部门组建联合工作组派驻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进行过安全整顿。

    但整顿之后,情况并未好转。这家公司在2021年一、二季度继续被江苏省公安厅通报为高风险企业。其中,一季度盐沪专线共营运10辆车,累计违法8次;二季度阜宁分公司共营运20辆车,累计违法16次,违法率达80%。违法行为包含未系安全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驾驶员接打电话、超速行驶等。

    “我们针对这个事情,处理方法基本上都是一个流程,一般先是省级约谈,然后到我们市里公安部门去谈。我们就按照要求,车辆该停班的停班,重点驾驶人员进行谈话记录。”神龙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蒙向明查暗访组表示,“其实安全都抓得比较多。”

    彭付平对此提出质疑,第一次被通报后,按照公司制度对车辆及驾驶员进行处理,是可以理解的,但“第2次再发生,还是约谈,第3次、第4次,还是约谈?”他认为,同一个问题反复发生,说明企业管理出现了问题。

    明查暗访组认为,该公司对下属分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不够,对被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约谈的下属分公司存在的多次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以罚代管,后期的教育培训和整改落实不到位。

    明查暗访组成员、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三级调研员徐一在检查台账时发现,同一天的安全检查记录页上,存在两三个不同车牌号对应着同一个驾驶员签名的情况,他向神龙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经理刘建华提出疑问,驾驶员是否有对车辆负责。

    刘建华解释说,目前线路车多人少,一些签过名的车,当天并没有上路,“比方我们现在上海专线,一共有15辆车辆,但是实际经营就跑两辆,总共就两三个驾驶员。”王蒙则诉苦道,受到高铁影响,客运行业疲软,“基本上80%的车辆都是在亏损”。三年前,公司车辆安装了安全系统,“当时投了4000多块钱”,超速等违法行为自动报警,同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24小时三个人员值班监控,对平台报警内容进行查处。

    明查暗访组成员发现,该公司客运车辆行驶里程、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记录不完备。相关记录最后日期均为2021年8月之前,近2个月内无任何记录信息。此外,公司未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没有建立相关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台账。

    “最大的变化是你董事长”

    当被问及2021年9月新安法出台后,“一把手”的责任要求有什么变化,江苏神龙控股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潘书柏态度犹豫,答不上来,只含混地说,“是不是大会小会得重要讲一下(安全生产责任)。”据介绍,该企业曾在7月、8月、10月组织过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和主要负责人学习新安法。

    彭付平指出,作为“一把手”,潘书柏对于自己的职责并不了解,“最大的变化是你董事长不仅仅是组织者,你还是落实者,你是实施者。以前你组织就完了,现在你要自己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这是新安法最大的变化”。

    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重点看第一责任人。明查暗访组认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熟悉,对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不掌握,对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状况和违规整改不够重视,安全例会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和部署不够。

    针对明查暗访组发现的问题,总经理王蒙表示接受。他说,盐沪专线、阜宁分公司居高不下的违法率,产生极为严重的道路安全隐患,也给社会和企业带来极大的不安全因素,尤其是乘客的人身安全更无法获得基本保障,企业自身的安全营运风险也在增加。

    而对上述违法行为的重复出现,他们经过反省承认,主要原因是公司上下重视程度严重欠缺,通报后仅针对问题整改问题,同时,总公司对分公司、分公司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存在漏洞,尤其是对违法行为认识不够到位。处罚措施也未能对重复性违法行为产生实质性作用。

    江苏神龙控股集团针对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在三天内给出了整改落实结果,决定撤销盐沪专线分公司,该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科长均被免职。约谈阜宁分公司,所涉车辆停运,相关驾驶员作教育谈话处罚,并进行罚款。

    “该重罚的还是要重罚,要吸取教训。”王蒙说,“包括交通运输局处罚我们,领导问你愿不愿意,说心里话,从经济上来说肯定不愿意。但是从长教训来说,我是愿意的,也是买个教训,长了记性。”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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